52 . 裝修施工人員應遵守哪些安全事項?
施工人員應遵守下列事項:
( 一 ) 教育訓練:所有施工人員都應接受雇主相關的勞工安全衛生訓練,瞭解各種工作危害與安全控制措施。
(二)溝通與合作:
1. 遇機具有任何故障時,應立即向主管報告並標示「維修」警告,以免他人續用而造成意外 。危險性機具並應設置緊急停止按鈕,
有助於減低受害程度 。
2. 當對材料或工具的使用方法有疑問時,應小心查閱說明書或向主管人員請示 。
(三)作業前檢查:
1. 裝修前必須明瞭各有機溶劑的成分及危害性,辨別是易燃、有毒或有害,從而加強防範措施,以減輕傷害 。
2. 裝修前要仔細檢查電動手工具之電線、插頭、接駁地線、漏電斷路器等是否良好,不可使用已毀損之工具 。
3. 高架作業前,要仔細檢查工作鷹架或梯具的穩固性,並應設置安全圍護或安全帶,以免人員摔落造成傷害 。
(四)使用與裝備 :
1. 電動機具應由專業檢定合格之技術人員負責操作 。
2. 所有施工人員都應接受雇主的相關訓練,認識工作危害 。
3. 危險物品之使用應予以分裝管制,並選擇適當保管處所(遠離火源、密封、防範翻落及防火材料隔絕等措施),同時設專人負責
管理,並嚴禁抽煙 。
4. 機具故障時應標示「維修」警告
5. 攜帶性工具應放於工具箱或工具腰帶內,不應隨處擺放或置於人員容易撞跌的位置 。
6. 打磨及穿孔時,必須戴上護眼罩、防塵口罩等 。
7. 使用易燃液體或有機溶劑等化學品,必須配戴個人防護裝備,如防化學品手套、面罩、護眼罩等加以保護 。
8. 裝修工地應備妥多種滅火工具(如滅火器、濕砂、濕布、水等),滅火器的數量,以每 100 ㎡設置二具為原則,並注意藥包的
使用期限 。
9. 施工期間如需暫時關閉消防安全設備功能時,應降到最低影響程度,並事先通報各住戶,同時管理人員應加強巡邏及監控,隨時
掌握並於施工完竣後檢測該項設備功能正常後告知住戶 。
10. 如需更動施工場所之電力裝置,應由領有合格證照之專業電氣技術人員處理 。
11. 施工場所應保持室內的空氣流通,並嚴禁工作人員抽煙及酗酒 。
12. 施工期間伴隨設備使用,有產生火花之虞時(如焊接、熔斷、使用噴燈等),應於作業前散佈濕砂,去除周圍可燃物並使用不燃
材料遮蔽等防護措施,同時於附近備妥滅火器及監視人。另使用電器時不可超過電流負載,必要時應加裝漏電斷路器 。
(五)搬運方面 :
1. 搬運物料應盡力而為,但大件或笨重物料應找人協助或機械輔助,切勿彎腰抬舉過重物品,以免扭傷 。
2. 途經門口時,應檢查門口是否有足夠寬度,以防身體撞傷或擦傷 。
3. 搬運前應先瞭解搬運路線,並清除運送路線之障礙物 。